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基
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年产 1200 吨稀土发光材料扩建项目” “新型稀土
发光材料产业化项目——符合一级能效、EUP 指令等规定要求的稀土发光材料产业
化项目”已完工,本公司董事会将该募投项目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使用募集
经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2]869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639.5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5,360.45 万元。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2 年 7 月 19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资金到位情况做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 310315 号《验资报告》。
2015 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 1182.07 万元,累计投入 10,276.48 万元,均系投入
承诺投资项目;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500.65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存款利息收入 3,234.26 万元;2015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 11,000.00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 18,500.00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 2,700.00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8,476.48 万元。2015 年度因使用募集资金发生手续费 0.15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因使用募集资金共发生手续费 0.89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0,117.34 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
3,086.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为1,779.00万元,建设投资为482.00万元,主要
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产1200 吨稀土发光材料扩建项目。本项
目计划总投资8,931.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为4,036.00万元,建设投资为
1,994.00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引进全自动高温灼烧炉、全自动高温还原炉、控温反
水平的稀土发光材料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年新增稀土发光材料产能1,200 吨。
2016年3月3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200吨稀土发光材
料扩建项目”的投资规模由年产1200吨调整为年产800吨。截止2015年12月31
3、 新型稀土发光材料产业化项目——符合一级能效、EUP 指令等规定要求的稀
5,335.7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为3,025.00万元,建设投资为706.00万元,主要
EUP 指令等规定要求的稀土发光材料生产线,项目全部完成后年新增400 吨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研发中心扩建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 3,162.29 万元,
占承诺投入金额 102.47%,其中已投入(付款)总额为 3,162.29 万元占承诺投入金
项目差异说明:本项目没有变更投资项目和投资地点,投资进度符合项目计划,实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1200 吨稀土发光材料扩建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
项目差异说明:本项目实际投入金额比计划少了2,514.42万元,原因为:在项目建设
过程中,由于受稀土原材料价格下滑、产品价格下调、LED替代节能灯等因素影响,
稀土发光材料市场需求下滑,且无明显改善迹象,考虑到未来稀土发光材料市场萎
缩的影响,防止产能过剩,企业决定将原计划建设年产1200 吨稀土发光材料的
(三) 新型稀土发光材料产业化项目——符合一级能效、EUP 指令等规定要求的稀土发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新型稀土发光材料产业化项目——符合一级能效、EUP
指令等规定要求的稀土发光材料产业化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 4,998.22 万元,占承诺
投入金额 93.68%,其中已投入(付款)总额为 3,258.22 万元占承诺投入金额
项目差异说明:本项目没有变更投资项目和投资地点,投资进度符合项目计划。实
际投入金额比计划少337.48万元,还在于公司根据项目的真实的情况,对项目的建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具体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1200 吨稀土发光材料扩建项目具体使用和结余情况
(三) 新型稀土发光材料产业化项目——符合一级能效、EUP 指令等规定要求的稀土发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新型稀土发光材料产业化项目——符合一级能效、EUP 指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提升经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将基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年产1200
吨稀土发光材料扩建项目”,“新型稀土发光材料产业化项目——符合一级能效、EUP
指令等规定要求的稀土发光材料产业化项目”已完工结余的募集资金共计3,778.9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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