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办理,防备和削减路途交互与通行事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等法令和法规规则,洛阳交警二大队在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制止标线指示、驾驶人未按规则运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逆向行进、不按导向车道行进等交通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公示日期为:2024年01月19日至2024年01月25日,2024年01月26日起开端启用。
现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址及查办的路途交互与通行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令和法规,一起营建杰出的路途交互与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