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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痛斥的那些事情。︱德科未来城市

  一个杂志编辑,一举掀翻了全世界的建筑大师。你能想象吗?那么多那么骄傲的专业建筑师、规划师,甘心成为一个非专业人士的「学徒」,从此,全世界的城市规划被重新设计了。

  她简·雅各布斯,她写的这本书就是《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不仅建筑师懂得欣赏她,连普通市民都热爱她,甚至连主流媒体都在屏幕上塑造她的形象——

  ▲简·雅各布斯在华盛顿广场(左图);美剧《了不起的麦瑟尔夫人》中的简·雅各布斯正在广场上演讲(右图)

  《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这本书诞生六十五年至今,仍然是一把利剑,直指我们中国城市发展中的弊病,甚至连我们现在正在努力解决的「围墙难题」,也曾是简·雅各布斯当年所曾痛斥的。

  每一个关心城市发展、热爱城市生活的人,都可以提起这把剑——因为简·雅各布斯始终相信,「只有当所有人都是城市的创造者时,城市才有机会为所有人都提供一些东西。」

  城市没有所谓的「该是啥样子」,传统城市规划是「假装秩序井然」,更重要的是知道城市在真实生活中是「怎样运转」的,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知道,在城市改造中,什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和经济的活力,而什么会扼杀城市的这种特性。

  ①安全——由警察维护秩序是一种最低底线的「安全感」,让人意识不到自己参与了监督和监视,是更高级的「安全感」。

  大城市跟小城镇的基本不同是,城市里有许许多多的陌生人。一个成功的城区的根本原则是,人们在街上身处陌生人之间时必须能感到人身安全,潜意识里不会感觉受到陌生人的威胁。城市公共区域的安宁不是主要由警察来维持的,它主要是由一个互相关联的、非正式的网络来维持的,这个网络由人们的经验组合在一起,自发产生的。

  通过监视和互相监督来确保安全听上去挺残酷,但在实际生活中并不残酷。一条街道,当人们能自愿地使用并喜欢它,而且在正常情况下很少意识到他们在起着监督作用,那么这里就是街道的安全工作做得最好、最不费心思。

  中产住宅和豪宅为了划定自己的地界和街道,用巡逻保安、高高的围栏、带铁闩的大门、带刺铁丝的金属网……这样就能把下九流的城市地区挡在外面了吗?根本不是。

  如果一个街道在应付陌生人方面做好了充分准备,当它在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之间划定了清楚、有效的界限,而且具备了提供活动和监视人的门槛时,那么陌生人越多,街区的气氛就会越活跃。陌生人能成为一种重要的资源,特别是到了晚上,他们带来活跃的气氛。

  ②交往——社会生活的核心之处在于,互不认识的人并不是以私下的方式聚集在一起,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也不愿意私下认识。

  人们决意要护卫基本的隐私,而同时又希望能与周围的人有不同程度的接触和互相帮助,一个好的城市街区能够在这两者之间获得令人惊奇的平衡。这种互相帮助是无法被机构化的形式取代的。

  需要有城市生活的场景,去促成很多微不足道的「小事」的发生,这些微小的公共接触,构成了城市街道上的信任。其总和是人们对公共身份的一种感觉,是在个人或街区需要时能做出贡献的一种资源。

  ③适合孩子成长——需要一个非专门的户外活动场地,产生各种玩耍、学习、运动的机会,并且形成对世界的理解。

  为什么孩子们总会觉得,在热闹的城市人行道上玩,比在封闭的院子和公园里玩有趣得多?孩子们的大部分户外活动,都是在一些零碎的时间里发生的,因此必须要见缝插针地进行。孩子们很多的户外活动是一点一点累积起来的。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他们玩的内容是什么,也不在于找一个正式的地方,正儿八经地玩。

  城市的规划者们似乎并不理解:仅有空间和设备是不能让孩子长大的。这么多东西能成为有用的辅助品,但唯有成人才是抚育孩子长大和引导他们进入文明社会的主力军。人们常常浪费这种正常的、随处可得的人力资源。

  在实际生活中,只有从城市街道上那些普通成人身上,孩子们才能学到城市生活最基本的东西:人们相互间即使没有一点关系,也必须有哪怕是一点点对彼此的公共责任感。这种经验,没有人能够最终靠别人的告知来习得,而是自然发生的。

  ①「1+1+2」:一种首要用途(比如住宅、办公楼),与另一个能够在不同时间里把人群吸引到街上来的首要用途(比如公共图书馆、市政厅),二者结合在一起,才具备刺激经济的作用;第二类多样性是为了回应第一种用途而发展起来的商业和服务(比如购物中心),主要是服务于被首要用途吸引来的人群。

  不同时间里的人群,一定要使用相同的街道,不然这样的功能混合就不具备有效性。并且,不同时间段出现的人群,互相之间一定要具有相当的关系(「大都会歌剧院+低收入公共住区」的组合就毫无意义)。

  已有的活跃老街区应该珍惜,而不是轻视甚至破坏,更不能把已经融合成一体的各个因素一一分离出来,单独抽离放到一个新区里,这样的破坏力是巨大的。

  ②特别注意:对一种盈利很好的用途的过度模仿和重复,会消解其本身的吸引力。反过来说,多样性就是遏制对一些利益最好的用途进行复制的行为。

  ③大多数的街道必须要短,也就是说,在街道上能够很容易拐弯;同时需要在商店门口留有临街的空地,给它们留出发展余地。这样一来,步行的人就有各个路线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整个街区也会名副其实地向他敞开。

  ④对街道的控制,不是对用途和类型的控制,而是对占用街面大小(规模)的控制。

  ⑤一个城区应该混搭各种年代和状况不完全一样的建筑,并且包含适当数量的老建筑。如果一个地区只有新建筑,那么在这一个地区能够生存下去的肯定只是那些能够负担昂贵成本的企业和人群;而成百上千的普通群体,对街道和街区的安全和公共生活是一种必需。城市需要各种旧建筑来孵化新的首要用途,而不是大片大片地清除旧建筑。

  ⑥高密度住宅的名声很不好,是因为把「密度」和「过于拥挤」两种情况混淆了。事实上,受欢迎的高密度城市拥有种类非常之多的建筑(家庭住房、套房、出租公寓、小套房、年代不一的电梯公寓……)。但是「高覆盖率+长街段」会让人感觉压抑。

  ⑦拥有一个区域地标:公园、广场、公共建筑等是一个街区的活跃中心,这些活跃中心需要同时拥有一个象征这个城区的地标性建筑(社区中心/邻里中心)。

  ①一个城区内的商企应该分布频繁,可以使街上缺少公共场所的地方也拥有很多行人。此外,还应该有众多不一样的种类的小商企,让人们有理由横穿一些小道。

  ②在城区的交界真空地带,安置公园和广场,让它们成为街道的连接点;应该鼓励开发它们在晚上的用途。

  ③步行街的主要好处并不在于那儿车辆少或者绝对没车辆,而是在于没有像普通街道那样被川流不息的车辆所左右,也就是说在于人类能很方便地穿越街道。

  ④一个地方的多样性越是丰富多彩而又有条不紊,人们就越会愿意步行,甚至专门开车过来步行。

  ⑤城市不能成为一件艺术品:有些城市设计虽付出了很大努力,但仍让人失望,其中一个缘由是艺术与生活的混淆。这种混淆的结果,既不是生活也不是艺术,而是一种标本而已。应该把城市自发形成的实用功能看成是一种秩序,而不是紊乱,它们会显现出不同的形态。

  ⑥在城市里,街道可提供主要的视觉景致。很多城市街道需要的是视觉遮断,即中断那些无止境延伸的景致,同时,给予人们对此处的范围和整体感的含蓄提示。公园、街心广场、树群、小公园的建筑结构……都可当作视觉遮断。这种视觉遮断应该表现为「拐角」,而不是「尽头」。

  ⑧室外买卖点(商户外摆和流动摊贩)不仅是很好的吸引人的景致,而且也是一种「延长」街道丁字路口或者是拐弯处的很好的方式。如果说一条街道有吸引人的地方,那么其实质就在于这种效果怎样从几个点扩展到整个街道。

  ⑦中等收入住宅区的租户会倾向于隔离于其他人群,将自己划入一个「孤岛」式的范围内,不愿意取消住宅边界,不配合「让这一个地区重新纳入整个城市的框架」为目的的再规划。一个根本的方法就是上文提到的「增加城区多样性」。

  城市就像生命科学一样,也是一种有序复杂性问题。城市从某些方面来说,运转良好;而从另外一些方面来说,则很糟糕(这种情况很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不从有序复杂的角度来看待这样一些问题,很可能根本就无法分析出这一些地方的优缺点,更别说提出改变方案。比如,如果把城市住宅只是理解为「提供住宅」,那么这种思维在全面理解住宅方面就不会有啥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