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隧道的结构安全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近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南京市管高速公路重点桥梁、市域长江桥梁隧道技术状况第三方检查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显示,全市16座桥梁、3条隧道即将迎来全面“体检”。
公告中表示,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和《江苏省高速公路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定期分析公路、桥梁技术状况等路况数据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市管高速跨江大桥等重点桥梁和隧道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南京市将对跨江大桥等16座重点桥梁、北象山隧道、定淮门长江隧道和应天大街长江隧道等19个重点工程实施2020年下半年季度监督检查工作。从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12月。共需进行两次检查。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进行病害处理,提高养护管理的科学性,保证桥梁设施安全运行。
南京市管高速公路重点桥梁、市域长江桥梁隧道技术状况第三方检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前期工作安排,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南京市管高速公路重点桥梁、市域长江桥梁隧道技术状况第三方检查工作,诚邀合乎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南京市管高速公路重点桥梁、市域长江桥梁隧道技术状况第三方检查
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和《江苏省高速公路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定期分析公路、桥梁技术状况等路况数据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市管高速跨江大桥等重点桥梁和隧道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现开展对跨江大桥等16座重点桥梁、北象山隧道、定淮门长江隧道和应天大街长江隧道实施2020年下半年季度监督检查工作。桥梁及隧道基础信息详见下表:
主要对上述16座重点桥梁及北象山隧道、定淮门长江隧道和应天大街长江隧道的技术状况做季度检查,具体检验测试的内容详见第四章。
检查周期: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12月31日,检查频率: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共需进行两次检查。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8万元,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标处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桥隧专项资质;
(2)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检验测试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4、第1条第(5)款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本项目现场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来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
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3份(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word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须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各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每单位仅限1人参加,且所派人员符合疫情防控规定。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